2004年11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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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李鬼”多次冒用本报名义行骗
敬请读者注意辨别谨防上当
本报记者 汪嘉林 蔡亮

  11月11日下午1点左右,加拿大三合服饰有限公司杭州代表处接到一个热情的电话,对方自称是“中国市场商业信誉办公室”的工作人员,声称加拿大三合服饰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了“浙江省商业信誉跟踪优良单位”的称号,并将于次日联合“浙江法制报”、“法制日报”等单位前来颁发铜牌,并告知所需费用为2500元。
  “我当时就起了疑心,因为我们公司一直就很低调,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种评选活动,怎么会突然获奖了呢?”代表处代表助理梁锦雷说。“20分钟后,一个名叫赵明华的人自称是‘浙江法制报’记者,又打电话来确认情况。我觉得两次电话中人的声音极其相似,估计是同一人所为。我把自己的疑虑说给对方听,对方却说我是诬蔑……”
  梁锦雷接了那两个电话后越想越不对劲,便给本报打来了电话。“我们浙江法制报作为一家正规媒体,当然不可能搞这些子虚乌有的评选活动,况且中国也不存在所谓的‘中国市场商业信誉办公室’。”记者向梁锦雷说。
  记者本想于次日当场戳穿“李鬼”的骗局,但可能是梁锦雷的问话引起了对方的怀疑,“颁发铜牌的仪式”被临时取消,自称是浙江法制报记者的赵明华并未在12日露面。
  无独有偶,近日余杭某乡镇也收到了一份所谓的《法律宣传特约联络单位邀请函》。
  这份《邀请函》称,在“浙江法制报”建刊20周年之际,邀请有关企事业单位为特约友好联络单位,“浙江法制报”将对特约联络单位给予优先帮助或报道。当然,成为特约联络单位不是免费的,因为《邀请函》的回执单上明明白白印有“费用”一栏。这份《邀请函》上不仅有“浙江法制报”的报头,更加盖了公章,咋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。收到《邀请函》的该乡镇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,却得知本报压根就没举办过什么特约单位邀请活动。经过仔细辨认,可以看出《邀请函》下方加盖的公章较为粗糙,和本报所用的公章对比后发现两者根本不相符。很显然,这又是一起“李鬼”的骗局。
  近段时间来,假冒本报名义行骗的事件已多次发生,给本报声誉带来极坏影响。为此,本报特别提醒读者,本报的工作人员外出采访或工作时,都持有国家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报社介绍信,有关函件加盖了浙江法制报社专用公章,请读者仔细辨别或拨打本报热线进行确认。